壓歲錢小學作文
每逢過年,爸爸媽媽和親戚朋友都會給我壓歲錢。今年也不例外,一個春節下來,我便有了一筆「豐厚」的「收入」。
爸爸媽媽對我懷揣這麼一大筆壓歲錢很不放心,因為我是一個購物狂,老是想著買東西。過了正月初十,我在小臥室裡把壓歲錢數了一遍又一遍,心裡美滋滋地想:明天先去購物中心買玩具,再上超市買零食,然後……正當我想入非非的時候,爸爸媽媽推門而入,對我說:「今天的壓歲錢得上交」。一聽到這話我心裡涼了半截,不行,我得想個辦法保住這筆「巨款」。我兩眼一轉,對爸爸媽媽說:「你們要我上交壓歲錢,這可是侵犯我的私人財產,是不合法的。」爸爸媽媽聽了,驚訝萬分,走到一旁商量對策。
一會兒,爸爸走過來,對我說:「敏琪,既然你不願意上交壓歲錢,那就不交吧,不過帶在身上也不安全。這樣吧,我們在家裡開設一個個人存款的『銀行』,你就把壓歲錢存進去,怎麼樣?」我一聽,興奮極了,因為我從沒試過存錢的滋味,就連聲答應。媽媽還說:「你要在『約法三章』上簽字才可以存錢。」我想也沒想就一口同意了。爸爸馬上用電腦畫了一張表格作為「存折」,還有一張「約法三章」表。媽媽把這個「銀行」命名為「家庭銀行」,她做「行長」,爸爸做「副行長」。我樂顛顛地把壓歲錢存進「銀行」,又在「約法三章」上簽名,就這樣,「家庭銀行」就在我家誕生了。
最初幾天,我並沒有去銀行取錢買東西。但是漸漸地,我抵擋不住玩具、零食等東西的誘惑,經過反覆的思想鬥爭,決定去「銀行」取錢。「行長」問我:「取壓歲錢幹什麼用?」「購物唄!」我脫口而出。「行長」聽了,問:「買什麼?」「當然是零食和玩具嘍!」「行長」還是不肯把壓歲錢給我。我又使出「不給錢就是侵犯私人財產」的舊招,但無濟於事。「行長」拿出了「約法三章」給我看。「約法三章」的第一條是錢款只能用在學習上;第二條……我看了這張白紙黑字的「法規」,再看看鐵面無私的「行長」,沒辦法,只好告退。
自從這個「家庭銀行」誕生以後,我的壓歲錢就被困在了「銀行」裡,就因為這個「銀行」,我也不這麼瘋狂地購物了。等明年春節,我就可以有私人財產了。